情浓时送黄金铂金 翻脸后一一讨回想

婚前婚后,张军(化名)为讨王芳(化名)欢心,黄金戒指、铂金项链接连相送。后来,夫妻俩闹起矛盾不可收拾,连预期的婚礼也取消了。被告上法庭的张军向王芳讨要首饰,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婚前婚后,张军(化名)为讨王芳(化名)欢心,黄金戒指、铂金项链接连相送。后来,夫妻俩闹起矛盾不可收拾,连预期的婚礼也取消了。被告上法庭的张军向王芳讨要首饰,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昨日(4月24日),主审此案的法官宋艳琼告诉记者,张军将首饰赠与给了王芳,再索回于法无据。

感情甜蜜时,大送黄金铂金

男青年张军家住硚口,与女青年王芳于2010年6月相识后,一见倾心坠入情网,很快同居。2011年2月,王芳怀孕了。同年4月,两人登记结婚,准备于10月1日举行婚礼。

就在张军、王芳憧憬美好生活时,王芳意外流产,她很伤心。2011年6月20日,是王芳24岁生日。当天中午,张军给了王芳一个意外惊喜——他将一枚黄金戒指送给了爱妻。此前,他还先后给王芳送过铂金项链、吊坠等金饰。此后,两人忙于住房装修及婚礼筹办。

举行婚礼前,夫妻闹起离婚

热情开朗的王芳结交了很多朋友,爱玩的她常玩到深夜才归,这让张军很恼火。2011年8月,王芳提出到上海旅游,张军以婚期将至不适远行反对,王芳仍一意孤行赴上海,两人矛盾渐深。

装修房屋后,王芳买了新窗帘,可婆婆无意中说颜色不好看,令她心中窝火。此后,双方家长又为婚礼摆几桌酒发生分歧。两人索性放弃举行婚礼,分居冷战。今年2月,王芳提起离婚诉讼。张军同意,但认为送给女方的1万元礼金及各种金饰应收回。

赠与的首饰,没道理收回来

硚口区法院审理认为,张军在王芳生日时,为其购买的黄金戒指是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的,现要求王芳折价返还,于法无据。同理,张军在结婚时送给王芳黄金手链,在结婚后送给王芳铂金首饰,也是一种赠与行为,现要求折价返还,没有法律根据,不予支持。

至于张军请求返还彩礼的请求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应予支持。但考虑到王芳没有固定职业,离婚后经济相对困难,且曾为张军流产,故彩礼适当返还。昨日,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,黄金戒指等首饰归王芳所有。王芳退还张军彩礼3000元。

黄金 编辑:珂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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