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洞挖出“金条” 老翁被骗万元

近日,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诈骗案,韦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假金条诈骗钱财,被依法判了刑。

近日,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诈骗案,韦某某伙同他人利用假金条诈骗钱财,被依法判了刑。

根据被告人韦某某的供述,2009年6月间,其和一个叫“阿珍”的女子,一起带着假金条驾驶一辆摩托车窜到田林县八渡乡。

他们以在该乡博峨村平歪金矿一个山洞里挖得两根金条为由,骗潘某说两根金条价值36万元,并骗得潘某1万元,后东窗事发。

经法院审理查明,两人拦下年过六旬的潘某后,韦某某虚构其外公在台湾,之前是国民党兵,在解放前被追杀。他爷爷逃跑路过八渡乡境内时,将身上的贵重物品藏在一个山洞里,要求潘某帮带路去寻找。

潘某带路到平歪屯,找到了一个山洞,韦某某便说就是这个地方了,后叫潘某去找工具来挖。韦某某趁潘某找工具的时候,将身上的假金条放入地里。潘某在韦某某的指点下,果真挖出了两根金条。

之后,韦某某又假装打电话与一个香港老板联系销售金条,并骗潘某说香港老板说这两根金条价值36万元,同时承诺金条卖出后将给潘某6万元的劳务费和感谢金,潘某信以为真。得到潘某信任后,韦某某又以要给香港老板交易的保证金为由,骗走其1万元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诈骗罪。最终,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。

法官提醒,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,类似韦某某用假金条骗钱的例子也不少,市民应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金条 编辑:珂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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